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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农业大学本科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信息来源: 时间:2023/12/15浏览次数:

四川农业大学本科专业技能提升计划实施办法

教发[2011]7号

四川农业大学本科专业技能提升计划是质量推进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提高学生专业兴趣、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巩固学生的专业理论知识、提升专业技能。为规范本计划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专业技能提升计划以专业技能竞赛项目为载体,重点支持应用型学科专业以及面对全校学生的公共学科专业。教务处负责审核竞赛计划、竞赛项目立项、经费管理以及竞赛过程的检查和考核。学院负责制定竞赛项目计划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竞赛项目具有明显专业特色,重在学科知识的应用和学生专业技能培养,有相对固定的竞赛名称、较广泛的参与面,并具有一定的连续性。

2.竞赛项目属于公共基础学科,有利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具有固定的竞赛名称和广泛的参与面。

3.省级及以上教育部门或国家级行业学会组织的竞赛项目。

4.竞赛项目易于开展和实施,费省效宏。

符合以上1、2、3点条件之一并同时具备第4点条件的项目具有申报资格。

三、申报程序及遴选办法

教务处每年组织两次竞赛项目申报,第一次时间为4月,第二次时间为10月。各学院拟定专业技能竞赛工作计划,填报《四川农业大学学生专业技能竞赛申报表》,附详细竞赛计划方案(包括目标、竞赛方式、程序、评分标准、奖励方式、经费预算等),并将申报材料提交教务处。经教务处评审后予以立项资助。原则上每个学院申报的竞赛项目数不超过专业个数。

四、计划实施

主办学院要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计划方案实施,并应在竞赛结束后一周内整理、撰写竞赛工作总结材料,将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教务处,具体包括:专业技能竞赛新闻报道、工作总结、获奖情况统计表,以及获奖实物复印件或彩色照片等。

教务处对竞赛的组织实施进行检查,对于竞赛组织不力,达不到预期目的的项目,将取消次年申报资格。

五、经费管理

学校设立专项经费,用于资助专业技能竞赛项目。资助额度按照专业技能竞赛项目的性质与规模确定。校内组织的竞赛项目人文社科类单项不超过3000元,自然科学类单项不超过5000元;组织参加校外竞赛项目的,按实际支出经费资助,总额不超过10000元。竞赛经费的开支要贯彻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相关规定执行。校内竞赛项目经费开支范围包括:实验材料费、宣传广告费、场地费、评审费、劳务费、证书奖品费和学生奖金等;参加校外竞赛按照差旅费范围报销。各类竞赛应在预算经费限额内完成,经费各项开支应与预算一致。教务处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未经学校立项的校内其他竞赛,经费由主办学院(系)自筹。

用学校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校所有。作品由主办单位保管,必要时可移交学校档案室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用的一部分可用于奖励。

学校欢迎企业或单位为竞赛提供经费赞助,提供赞助的企业或单位经主办单位同意可获冠名权。

该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 务 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