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小班:
为加强学生教育引导,注重日常管理,维护正常的教育管理秩序,维护学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将学校《关于一起学生违规组织和参与登山活动的情况通报》发放给你们。请各小班按照学校要求,以通报事件为例,于2016年4月2日前,结合民主评议会、主题班会或者团日活动,认真开展一次安全和校规校纪学习活动,并提前将学习活动时间、地点报给对应的组织部负责同学,方便学院督查。
学院要求,小班如需开展集体外出活动必须填写《四川农业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备案表》、《四川农业大学学生集体外出活动安全注意事项告知书》,经小班班主任同意签字,并提前报学院团委备案,方可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外出活动备案表、安全告知书下载/upload/File/20160325/20160325161711_81386.doc
农学院团委
201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