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 时间:2020/11/25浏览次数:
各相关同学: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内地高校新疆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函》(新教函〔2020〕505号)文件精神,结合农学院实际情况,现将2020-2021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拟认定名单公示(见附件)。
公示时间:11月25日-11月27日
若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内以真实姓名反馈至农学院团委办公室。
地址:7教410,电话:028-86290871,邮箱:346400528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