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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学生寒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信息来源: 时间:2019/12/31浏览次数:

关于2020年学生寒假有关安排的通知

农学院各小班:

现将2020寒假学生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一、放假时间及相关安排

学生在完成所有考试后,即可离校。寒假时间为2020年1月11日至2020年2月12日,下学期学生报到注册为2020年2月13日(周四)至2月15日(周六), 2月17日(周一)正式行课。

学生务必按时报到注册、行课,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校者,须向班主任请假,经的班主任同意后报告学院各小班班长协助班主任于2月15日(周六)下午18点前清点小班同学到校情况并填写附件一(小班返校情况统计表),于晚上20:00前将班主任签字确认的附件一交到学生会办公室7教404学习学术部值班处

二、学生留校相关事宜

1.寒假期间学生原则上不留校。春节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节日,全体学生都应回家与父母家人团聚,尽孝心,共度佳节。学院核实学生留校情况,鼓励同学寒假回家过年,确因家庭经济情况不能回家过年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分管书记审批后,学校可给予其一定的爱心基金帮助其返家过年团圆。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经学院分管书记同意后方可留校,步骤:学生本人登录“学生管理工作系统”—“日常管理”—“请假申请”—“寒暑假留校管理”进行线上申请,班主任审批、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留校。寒假留校申请及集中审批页面将于12月31日至1月8日开通学校要求各学院在1月8号审核完毕,逾期未申请的视为主动放弃,申请留校期限为1月15日至2月12日班主任在审批前应向学生家长核实有关情况,班主任审批后学院方可看到学生的申请界面,谁审批谁负责

2.提前返校学生须按相同方式履行手续并电话报告班主任,再由班主任反馈学院,纳入留校学生统一管理。留校学生中途离校须以书面的方式向班准请假,同意后方可离校。

3.留校学生住宿由宿舍管理中心安排,不得在校外租房住宿。未申请留校和申请未获批准的学生假期不得在学校住宿。具体住宿安排由各校区宿舍管理中心另行通知。

三、其他要求

1.切实做好留校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小班要高度重视留校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工作,统筹安排好寒假小班负责人,将管理责任落实到人,班主任要与留校学生保持联系,关心留校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学院1月10日前将《2020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信息统计表》(附件)报学生一科吴小峰处。

2.各学生小班应组织安全知识专题学习。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不乘坐无牌无证无照、无安全保障的车辆和船只;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提高防盗、防骗意识,注意饮食安全,防范各类传染性疾病;不到禁止活动区域、未开放景区和危险路段逗留、游玩;不在野外和禁火区使用火种;注意燃气、煤气、燃煤使用安全和用电安全;不酗酒;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3.严格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不做有损学校及大学生声誉的事,任何学生和学生组织未经学校许可不能以四川农业大学的名义外出开展活动。

 

 

附件:1. 小班返校情况统计表

2. 2020年寒假留校学生管理负责人信息统计表

 

 

 

       

2019年12月31